⒈ 增补书籍正文的遗漏。亦指上述增补内容。
⒈ 增补书籍正文的遗漏。亦指上述增补内容。
引明 郎瑛 《七修类稿·弁证·文文山》:“公自书丙子正月十八日午时拜相之诗,尤为亲切,《墨谈》又据《文传》补遗,引公祭妻之文,则 欧阳夫人 死于公前。”
清 阮元 《小沧浪笔谈》卷三:“今 元 更为补遗如此,益叹搜奇难尽也。”
鲁迅 《<三闲集>序言》:“但现在又将这编在前面,作为《而已集》的补遗了。”
⒈ 书籍正文还有遗漏,列在后面另加说明,称为「补遗」。或将原书遗漏的部分另作专册,也称为「补遗」。如阮元的《三家诗补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