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增加一倍后又减去原数的三分之一。即增加到原数的一又三分之二倍。
⒈ 增加一倍后又减去原数的三分之一。即增加到原数的一又三分之二倍。
引《书·吕刑》:“墨辟疑赦,其罚百鍰,閲实其罪。劓辟疑赦,其罚惟倍,閲实其罪。剕辟疑赦,其罚倍差,閲实其罪。”
《史记·周本纪》引此文。 张守节 正义:“倍中之差,二百去三分一,合三百三十三鍰二两也。”
⒉ 谓相差很大。
引宋 叶适 《瑞安县重建厅事记》:“嘉兴 许 君 兴裔 知县事,而大厅、琴堂始克并立,上极旁挟,比旧倍差,厚基博础,楹桷丰硕。民来观者,倾动惊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