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陈报政绩。指任地方官。
⒈ 陈报政绩。 《史记·鲁周公世家》:“周公 卒,子 伯禽 固已前受封,是为 鲁公。鲁公伯禽 之初受封之 鲁,三年而报政 周公。
引周公 曰:‘何迟也?’ 伯禽 曰:‘变其俗,革其礼,丧三年然后除之,故迟。’”
后遂为地方官政绩卓著之典。 唐 刘禹锡 《上门下武相公启》:“念外臺报政之功,追 宣室 前席之事。”
⒉ 指任地方官。
引清 钱谦益 《福建布政使左参议徐良彦母丁氏加赠恭人制》:“迨报政于南国,已弃养于北堂。”
清 方文 《送姜如农明府擢仪部》:“昔为 真州 宰,墨綬垂芬芳。报政逾十年,令闻昭四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