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亦作“符勅”。
⒉ 敕命文书。
⒊ 指符箓。
引《旧唐书·崔器传》:“器 惧,所受贼文牒符敕,一时焚之。”明 何景明 《何子·固权》:“夫班爵封者遗之券誥,赐祠第者护之符勅。”
引《资治通鉴·梁武帝中大通三年》“彼皆恃其符厌” 元 胡三省 注:“谓 刘灵 助书为符敕以厌胜也。”清 魏源 《贵溪象山龙虎山诸诗》之二:“流俗亦何知,万里走符勅。不信溪山灵,独钟 巫阳 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