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隋唐以后的官职实行“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一套组织严密的中央官制。三省六部制分工明确,效率高,三省长官之间互相牵制,把相权一分为三,削弱了相权,间接加强了皇权。三省是: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是: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其中“三省”中负责执行国家的重要政令的机构和“六部”中负责军事、军政事务的机构分别是:( )
A、尚书省、兵部 B、门下省、吏部
C、中书省、刑部 D、尚书省、工部
答案:
A
解析:
三省六部制的职能:三省,分别为:
尚书省——最高行政机构,负责执行国家的重要政令;
门下省——审议机构,负责审核政令;
中书省——决策机构,负责草拟和颁发皇帝的诏令。
中书省主要负责与皇帝讨论法案的起草,草拟皇帝诏令。门下省负责审查诏令内容,并根据情况退回给中书省。这两个部门是决策机构,通过审查的法令交由尚书省执行。
知识扩展:
六部,分别为:
吏部:负责考核、任免四品以下官员。
户部:负责土地、户口、财政、国库等。
礼部:负责科举、祭祀、典礼、学校等。
兵部:负责军事、军政事务。
刑部:负责司法、审计事务。具体审判事务另有大理寺负责。重大案件组织刑部、御史台、大理寺会审,谓三司审。
工部:负责工程、屯田、水利、交通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