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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巴马和奥朗德是当今美国总统和法国总统

时间:2022-10-07 00:04:36 作者:美篇推荐 字数:5897字

奥巴马和奥朗德是当今美国总统和法国总统。假如穿越时空隧道让他们回到1875年,他们的共同点不包括(         )

A.掌握行政权

B.是军队最高统帅

C.是国家元首

D.由民选产生,对议会负责

答案

D

解析

法国的总统和美国的总统都拥有实权,包括行政权、军队的统帅权,也是国家的元首。因此ABC都是他们的相同点;D项是他们的不同点,法国总统由议会选举产生,对议会负责,美国则是由选民选举产生,不对议会负责而是对选民负责。

扩展知识

欧美代议制的确立与发展

1. 《权利法案》制定和责任制内阁形成的史实,理解英国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的特点。

(1)《权利法案》

背景:1688年“光荣革命”,议会取得胜利。

内容:1689年颁布《权利法案》,确立议会主权,从立法权、司法权、税收权、军事权等方面限制了国王权利。

意义: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议会主权,国王的权利受到议会的明确限制,它标志着英国确立君主立宪制政体。

影响:“光荣革命”后,英国实行议会与国王集体统治,统治方式从人治走向法治,英国社会从此进入长期稳定发展时期。

(2)责任制内阁的形成

内阁的由来:“光荣革命”前是国王的顾问和助手。

权力的加强:“光荣革命”后,国王“统而不治”,内阁承担行政职责。

首相制度的形成:18世纪,“首相”产生,国王逐渐退出内阁,成为“统而不治”的虚君。第一任首相:1721年的罗伯特·沃波尔。

责任内阁制:内阁成员对政府事务集体负责,与首相在政治上共进退;如果议会通过了对政府的不信任案,内阁就要下台,或者宣布解散议会,重新进行选举。内阁名义上对国王负责,实际上是由议会产生并对议会负责,故称“责任内阁制”。

确立时间:19世纪中期

(3) 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特点:以代议制为基础、以责任内阁制为核心;国王虽然在对外交往中代表英国,但是“统而不治”;议会至上,拥有立法大权;以责任内阁制为核心,内阁对议会负责。

2. 了解美国1787年宪法的基本原则和联邦制的权力结构

(1)1787年宪法

背景:独立战争后,建立邦联政体,这一政体弊端丛生;西方启蒙思想,尤其是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的影响

原则:联邦制原则;分权制衡原则;人民主权原则

“三权分立”的表现:

国会 (立法权)

组成:参议院:议员由州议会选出,每州2名,任期6年。

众议院:议员由选民直接选出,与各州人口成正比,任期2年。

总统 (行政权)

产生方式:选民间接选出,每届4年。

地位: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军队总司令。

联邦法院(司法权)

产生方式:由总统任命,但需经参议院同意。

权力:行使最高审判权,解释一切法律及条约的权力;联邦大法官由总统任命,终身任职。

评价1787年宪法

进步意义:是世界上第一部资产阶级成文宪法;确立了一种新的民主制度——联邦共和制;为美国的长期稳定和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美国式民主政治的特点:联邦制;共和制;代议制;两党制(民主党与共和党,驴象之争)。

3.知道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和《德意志帝国宪法》的主要内容,比较德意志帝国君主立宪制与法国共和制的异同。

(1)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1875年)

1875年国民议会通过,史称“一票共和”。1875年宪法颁布,确立法国为总统制共和国,标志着法国共和政体最终建立。1875年宪法的内容有:

总统:最高行政权、国家元首和军队最高统帅。由参议院和众议院联席会议选出,任职7年,连选连任,有权任命文武官员、缔结条约、实行大赦,经众议院同意有权任命内阁,经参议院同意,有权解散众议院 。

议会:两院制,立法权。参议院间接选出,众议院由普选产生。众议院可以提出并通过法案,但受总统和参议院控制。

内阁:由总统任命,总统命令必须经各部部长副署。总统和内阁对议会负责。

(2)《德意志帝国宪法》(1871年)

政体:君主立宪制。

内容:

皇帝:帝国元首,掌握最高权力,统率帝国军队,可以召集和解散议会。拥有任命官吏、创制法律、统率军队、决定帝国对外政策以及主宰议会等大权。

首相:政府首脑,由皇帝任命,只对皇帝负责,在内阁中拥有绝对权力。

议会:两院制,联邦议会和帝国国会。联邦议会是帝国的最高机构,实际上是拥有权力的上议院,其代表由各邦君主任命,操纵着联邦议会。帝国议会由普选产生,但作用很小。议会只有参与制定法律和预算的职能,对政府没有监督权。

(3)法国的总统共和制与德国君主立宪制的异同。

同:两国议会实行两院制,都行使立法权,国家元首行使行政权,都是本国军队最高统帅。

异:德国议会权力较小,只有参与制定法律和预算的权力;法国议会的立法权更为独立。

法国国家元首要对议会负责;德国国家元首不对议会负责。法国总统任命内阁但其行政权受到内阁制约;德国皇帝拥有绝对的行政权,首相由皇帝任命并主持帝国政府,只对皇帝负责而不对议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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