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方指控张洪玮和李帝犯非法经营罪,法院重审后都认为于法无据不予认定,当庭判决李帝、张洪玮无罪。
2、此后,徐志坚的家属提出工伤认定,但是却得到了“不予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的决定书。
3、此后,徐志坚的家属提出工伤认定,却得到了“不予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的决定书。
4、毕竟,尽管证词已经客观存在,属于检控证据,但仅仅是口供,并不能以此就断定确实有受贿事实,从这个角度而言,法院最终不予认定,或并无不当。
5、供词属检控证据,不能不了了之,“不予认定”的行贿证词更不能默默失效。
6、对原“爱多”老总胡志标票据诈骗罪不予认定。
7、不赡养老人不予认定,低收入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