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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秋季武汉市洪山区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1秋季武汉市洪山区教师资格认定时间

时间:2022-10-11 00:01:06 作者:美篇推荐 字数:11238字

2021秋季武汉市洪山区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湖北武汉市2021年秋学期教师资格审定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呢?小编收录整理了一些信息,供大家参考。请各位需要认定的老师们及时准备好相关材料及知悉网报的流程和时间,那么,具体详情,请见下文。

2021秋季武汉市洪山区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和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现将洪山区2021年秋季初中及以下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报时间

秋季认定网上报名时间:9月13日至9月24日之间的系统开放日7:00〜17:00。

注意:若因疫情防控或其它不可控因素造成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变动,将另行通知。

二、认定  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武汉市洪山区的中国公民及驻汉部队现役军人、现役武警,如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之内,以及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可在我局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洪山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可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港澳台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省教师资格认定管理办公室统一提供函件。 

三、相关 条件标准

(一)认定权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武汉市洪山区内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洪山区行政审批局认定。

(二)学历标准 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学历为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学历为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普通话要求 申请语文学科、全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其他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中小学高级教师、中等职业学校高级讲师、高级实验师、特级教师等均不可作为免试依据。

(四)体检标准

严格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规定执行。体检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月内体检有效;申请人从武汉地区教师资格指定体检医院名单(见附件1)中,任选一家医院进行体检,使用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省人民医院为疑义问题终检医院。

注意:今年春季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且未通过认定的申请人,若持有上半年体检结论为“合格”的体检报告(仅限2021年春季认定、已按要求在我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进行体检的),申请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将予以认可该体检报告。

四、教师资格认  步骤

(一)网上报名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请地类型选择户籍地或居住地;认定机构选择洪山区教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洪山区行政审批局。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携带规定的材料到现场确认点参加审核确认,未按要求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9月26日至2021年9月3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现场确认地点:洪山区行政审批局(洪山区文秀街9号政务服务中心)十三楼。

★现场确认时需提交的材料:

1、系统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4纸打印1份。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对表》一式2份。

注意:《核对表》下载后使用电脑填写信息(不建议手填),使用A4纸打印、张贴1寸彩色白底照片(与网报上传一致),手写签名。

3、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现场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4、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现场核对原件,收复印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现场核对原件,收复印件);港澳台居民需提交本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现场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5、学历证书(现场核对原件,收复印件)及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认定系统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

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现场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现场核对原件,收复印件)及网站查询截图。(认定系统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认定系统核验不出的,现场确认点可向原发证的省级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发函核查,查验不出的不予受理。

7、体检结论为“合格”的《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或《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与体检表》原件。

特别提示:须在武汉市指定医院(名单见附件1)进行体检,指定体检表用1张A4纸正反打印,非规定体检表、非武汉市指定医院、非规定时段体检无效;完检后由体检医院压相片盖骑缝章,“合格”结论处盖章。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zscx.neea.edu.cn/证书查询为准,查验不出的不予受理。(认定系统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

9、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与网报上传照片一致,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

现场确认联系人:李欣

联系电话:027-87698031

QQ咨询群:637190564

(三)审核认定  自受理截止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认定、网上公示。洪山区初中及以下阶段教师资格认定通过名单公示时间为:2021年10月27日-11月2日。公示网址(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ongshan.gov.cn/)。

(四)制发证书  对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在做出认定决定之日起2周内向申请人送达《教师资格证》和《认定申请表》(简称“一证一表”)。选择“一次办”的申请人,通过邮政快递方式寄达证书。未选择“一次办”的申请人,在洪山区行政审批局(洪山区文秀街9号政务服务中心)八楼现场领取“一证一表”。

领证时间:2021年11月10日。

五、有关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本教师资格证书。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网报时,申请人应仔细阅读网报说明,按要求实名注册认证,真实准确填报信息,因错报、瞒报导致平台无法核验,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二)网报时需正确上传个人照片和承诺书。特别应检查:①照片是否为彩色白底证件照,是否清晰;②承诺书是否按框线范围完整截取,上传是否平正,是否为手写签名、时间是否齐全;如预览发现《个人承诺书》上传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应重新上传。预览无误后打印1份,提交现场确认初审。

(三)《思想品德鉴定表》改由《个人承诺书》替代后,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我局在完成现场确认后发函对接辖区公安机关进行背景核查。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等失信行为的,或认定后经公安机关核查有犯罪记录的,将被纳入黑名单,依法受到失信联合惩戒和“撤销”“丧失”教师资格的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四)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五)申请人为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的,除提交现场确认材料外,还须提供本人教育学、心理学必修课成绩以及教育实习合格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在本人人事档案里复印),以及高校录取花名册申请人信息页复印件(均须加盖档案保管机构印章,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以及经办人和联系电话);学历证书、普通话证书不能核验的,现场确认时应携带证书原件、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普通话测试水平成绩截图。

(六)对于系统无法核验的学历证书(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无法核验的,现场确认点可向原发证的省级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发函核查,查验不出的不予受理。

(七)申请人网报遇有技术问题,请参见《申请人网报常见问题及处理办法》(附件4),或致电中国教师资格网(010-58800171)咨询处理。若遇网络堵塞,也可以系统开放日的维护时段(17:00~24:00)尝试错峰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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