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荣誉称号授予在各领域各行业作出重大贡献、享有崇高声誉,道德品质高尚、群众公认的杰出人士。国家荣誉称号的名称冠以“人民”,如“人民科学家”、“人民教育家”、“人民艺术家”、“人民英雄”等,也可以使用其他名称,具体名称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决定授予时确定。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名单及简介,供大家参考。
“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名单及简介:
于漪
“人民教育家”
于漪,女,汉族,中共党员,1929年2月生,江苏镇江人,上海市杨浦高级中学名誉校长,曾任全国语言学会理事、全国中学语文教学研究会副会长。她长期躬耕于中学语文教学事业,坚持教文育人,推动“人文性”写入全国《语文课程标准》。主张教育思想和教学实践同步创新,撰写数百万字教育著述,许多重要观点被教育部门采纳,为推动全国基础教育改革发展作出突出贡献。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先进工作者”“改革先锋”等称号。
卫兴华
“人民教育家”
卫兴华,男,汉族,中共党员,1925年10月生,山西五台人,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系原主任、教授,曾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经济学科评议组成员。他是我国著名经济学家和经济学教育家,长期从事《资本论》研究,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国化作出重要贡献,主编的《政治经济学原理》教材是全国影响力和发行量最大的教材之一。他提出的商品经济论、生产力多要素论等,在经济学界影响广泛。荣获孙冶方经济科学奖第一、二届论文奖。
高铭暄
“人民教育家”
高铭暄,男,汉族,中共党员,1928年5月生,浙江玉环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他是当代著名法学家和法学教育家,新中国刑法学的主要奠基者和开拓者。作为唯一全程参与新中国第一部刑法制定的学者、新中国第一位刑法学博导、改革开放后第一部法学学术专著的撰写者和第一部统编刑法学教科书的主编者,为我国刑法学的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作出重大贡献。